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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2009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及日程安排

分类:学院新闻发布时间:2009-03-14浏览次数:308

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永久居民身份证;

2、具有普通高校有效学籍;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诚实守信,无恶意欠费,遵纪守法,无违纪现象无行政处分,品德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群众关系良好;

5、学习刻苦,无考试不及格现象,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生活简朴,不使用高档消费品;

7、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并在贫困生档案库中;

8、有符合条件的见证人。

贷款需提交的资料:

1、借款人彩色登记照(23张);

2、借款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2份);

3、借款人学生证及其复印件(2份);

4、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

5、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

6、借款人农行卡及存折复印件(2份)。

贷款工作日程安排(初步拟定)

227上午800——1100贷款学生上报贷款材料;

32农行贷款材料初审;

3月底上报贷款学生信息表;贷款学生材料的进一步审核;

4月份办理农行卡、存折;贷款材料统一整理;贷款合同的签订;银行信息录入。

注:请各位有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认真准备贷款材料,留意音乐楼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通知,及时上报材料和参加相关会议,缺席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音乐学院

20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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