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冈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
(2015年10月12日,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学校党的建设,为创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5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59号)、《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高校领导的若干意见》(鄂发〔201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校党的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地位,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师生员工。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织学习制度、党员和干部的教育培训制度。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结合国内党内重要节点和校内重大任务,组织更加贴近师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和师生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认同、政治认同和情感认同。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加大对中青年理论骨干的培养,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着力培养一批政治思想坚定、学术造诣深厚、在国内外有影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
二、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按师生比1:350-400的比例配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改善思政课教师的待遇。邀请省直有关部门、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到学校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坚持立德树人,强化思想引领,牢固树立“四个第一”意识,把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和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核心任务,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与方法,通过网上与网下相结合,不断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文化育人、教书育人、实践育人、科研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长效机制,打造“全环境育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品牌。推进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配备专职辅导员,完善辅导员教师、干部“双重身份”,职业、专业“双重培训”,职称、职级“双线晋升”制度,对辅导员评聘教师系列职务实行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打通辅导员职业发展和专业晋升通道,健全辅导员考核激励机制,把辅导员队伍作为后备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要来源。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进一步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完善师德考核机制,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对于违反师德规范的,实行“一票否决”,严肃惩处违反师德师风和学术不端行为。
三、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人才工作和群团工作,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校园文化建设,高度警惕和坚决防范各种渗透活动,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加强校报校刊、宣传橱窗、校内广播电视平台建设,严格社团、课堂、讲座、论坛和网络管理,确保阵地巩固、导向正确。落实党管人才原则,树立人才强校战略,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围绕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制定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完善培养、引进、激励和服务的制度和环境。加强党对工会、共青团、关工委等群团组织的领导,支持其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服务性,充分发挥其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重要作用。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事业建言献策。认真落实离退休人员“两个待遇”,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切实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加大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学校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和重要决策集体讨论决定,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各自分工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健全完善学校党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议事决策制度,明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水平。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形成以党委书记为班长,副书记、常委分工负责的坚强领导集体。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团结,坚持以共同追求增进团结,以坚持原则保证团结,以党性修养促进团结。开展校级领导干部任期全职化试点,党委书记、校长任职期间全职从事管理工作,原则上做到“五不”:不参加学校学术委员会、不申报教学科研项目、不参加教学科研评奖、不参与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不申报各类人才工程项目。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着力打造潜心从事管理和服务的职业化领导班子。
五、践行“两为”、“四有”要求,加强院系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广大师生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优化领导班子配备,注重从基层和教学科研一线发现干部,形成班子成员年龄、经历、专长、性格互补的合理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和合力。注重对党外干部、女干部的选拔和培养,高度重视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好跟踪教育、培养和选拔工作。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政绩观,增强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好、团结协作好、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好的“五好”领导班子。
六、认真落实教育管理、监督考核制度,坚持从严管理干部。进一步严格要求、严格教育干部,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干部。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完善党校的教育培训功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管理制度和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制度、出国(境)管理制度。落实重要情况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个人述职述廉制度,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健全完善干部作风、廉洁问题提醒、函询和诫勉制度。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工作,进一步提高考核质量,增强考核的真实性、准确性,充分发挥考核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导向、评价和监督作用。认真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能力素质不适应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干部严肃问责。
七、健全完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建强基层组织。进一步明确二级单位党总支部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才培养中的职责和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队伍建设中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使其成为事业科学发展的有力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健全完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重要事项的范围和参加人员组成,严格规范议事程序和决策程序,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选择在条件成熟的教学学院开展党政主职“一肩挑”试点,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建立考评制度,将教书育人目标贯穿于学院工作的各方面。适应学校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学科设置、办学形式的新变化,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推进党组织有效覆盖。及时对全校基层党组织进行换届调整,将符合条件的党总支改设为分党委。
八、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和能力。进一步深化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按照“一好双强”的标准,选配党员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把握选优配强、培训提高、管理服务、发挥作用等关键环节,实现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比例达到100%。按照“提高素质、优化结构、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的原则,本着精干、务实、管用原则,选配好基层党务干部,将政治素质高、党性原则强、业务能力过硬、群众威信高的干部教师充实到党务干部队伍。处理好专职党务干部兼做教学、科研工作,业务教师兼做党务工作的关系,从工作安排、岗位聘用、职称评定、工作生活待遇、培养培训、考核评价等方面,加强研究和政策引导,增强党务干部工作活力,积极帮助党务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大对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修订组织员工作条例,调整充实组织员队伍。
九、围绕创建“红色薪传”党建品牌,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依托地方红色资源,建设以“红色基因、薪火相传”为主要内容的六大党建工作平台:构筑思想领航平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体党员和干部,开展思政课综合改革,将红色元素融入思政课教学中,通过建设一个红色资源馆、编写一本红色资源教材、拍摄一批红色资源微视频、建设一批红色资源实践教学基地、组建一个校内外双师教学团队、开办一个红色讲坛等举措,形成常态化学习教育机制,让思政课堂“接地气、活起来”;构筑网络传播平台,建立“红色薪传”主题网站,拓宽红色文化传播的渠道;构筑能力展示平台,打造一台“红色薪传”剧目,开展以红色文化为主题的文艺活动、学术活动;构筑典型引路平台,形成学校有标兵、学院有先进、身边有榜样的校院班三级典型群体;构筑实践服务平台,坚持把开展志愿服务与传承红色文化结合起来,引导学生积极提供志愿服务,打造一批优秀志愿服务团队;构筑研究提升平台,形成传承红色精神的强大力量。鼓励各基层党组织围绕新形势下学校党建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推动工作理念、工作内容、工作机制、方式方法和载体平台创新,持续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立项工作,引导支持开展“一院一品”创建活动,努力培育一批时代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突出、党员师生公认、服务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的党建工作典型。
十、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强化纪律和规矩约束,持之以恒转作风。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对照检查、谈心谈话、相互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工作,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从严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对没有按规定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或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的党组织,按照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求,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按照“四个服从”、“五个必须”、“十个严禁”的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学校工作纪律“十不准”,弛而不息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对所在单位部门“四风”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责任。
十一、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构建管党治党责任体系。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部门单位或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做到“具体抓、抓具体”,着力构建管党治党的责任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力度,完善腐败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形成层层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促进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认真履行纪律监督和审查责任,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坚持“一案双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向直属单位派驻纪检员试点工作。
十二、健全党建工作考评制度,完善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应与中心工作考核同步进行、奖惩同步兑现;学校把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评先选优的重要条件。对在管党治党上失职渎职,导致政治生态不好、不正之风滋长蔓延、党建工作长期薄弱落后的,要严肃追究该党组织书记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健全校、院两级党建工作机构,按照占全校师生员工总数1%左右的比例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建立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津贴制度。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其中学生党组织活动经费按照学生党员年人均不少于150元的标准确定,保证工作需要。不断加大对党组织活动阵地的建设和投入力度,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与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