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教师、实验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教师系列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2010年、2011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
二、测试内容及方法
1、测试内容:包括从事专业工作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情况;从事专业工作的实际能力和水平。
2、测试方法:主要采取讲课(说课)和平时教学考核相结合的形式,由学校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体育、音乐、美术、外语专业采取说课方式,其它专业采取讲课方式。讲课(说课)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1、附件2。
三、测试结果及效用
测试结果由人事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统计汇总并上报备案。根据省职改办文件精神,原则上近两年评教评学排名在后10%的教师不得申报评审。2007年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此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仍然有效。
四、报名及测试具体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报名地点:学校人事处教师与职称科,联系人:尹建军。
3、测试时间:
报名人员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选择拟申报的相应测试专业和级别,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4张1寸登记照等到人事处办理报名手续。根据省财政厅、省人事厅鄂财综发[2003]12号规定,水平能力测试收取报名费高级100元,中级50元,初级30元。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