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11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申报
1、科学研究项目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包括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软科学三个大类。
2、校级科学研究项目面向全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和科研人员。
3、项目申请人(负责人)不具备高级职称的,需有二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非项目组的成员)推荐。
4、原则上,具备正高职称的人员,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承担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在低层次上重复申报的,不予受理。
5、鼓励申报与黄冈社会、经济发展有关的研究项目。
6、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
7、其他事项参照《黄冈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执行。
8、本年度申请经费的最高限额见下表:
自然科学类 | 人文社会科学类 | 软科学类 | |
重点项目 | 0.50万元 | 0.45万元 | 0.40万元 |
一般项目 | 0.30万元 | 0.30万元 | 0.30万元 |
*软科学:是一种综合性的研究活动,其范围主要涉及科技与经济、社会、自然界协调发展的战略、政策、评价、预测、规划、管理、科技立法等方面的研究。
二、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申报
1、项目申请人必须具备满一年以上的教龄或满二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本年度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申请经费最高限额为:重点项目 3000元;一般项目 2000元。
3、其他事项请参照《黄冈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执行。
三、属教学研究范畴的项目不得申报。
四、申请书请从科技处网页上下载,要求填写规范、完整,一律用A4纸打印并将电子文档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个人账号中。
五、以教学单位或机关处、室为单位集中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单位汇总统一提交科技技术与开发处。
六、网上申报截止日期:
七、申报各类项目一律交评审费100元。
八、申报需上交的材料:
1、 A4纸打印的申请书
2、 科学研究项目和青年科研基金项目汇总表(见附表) 。
科学技术与开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