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校2011年出访国外、境外(港澳台地区)工作安排,请校内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上报2011年出国(境)访问(含学术访问)、学术会议、留学和进修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公派出国(境)访问须提供出访原因、出访国家(地区)、接待单位、出访人员名单、出访时间、出访费用等相关资料;
2、学术会议须提供会议通知、论文摘要和经费拟解决途径;
3、留学和进修项目(含各单位已经上报的省教育厅高校教师国际交流计划)须提供留学进修学校名称、学术计划及经费拟解决途径。
请各单位在2010年12月10日前将本单位计划的纸质版上交国际交流合作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waishi@hgnu.edu.cn。
特此通知
国际交流合作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