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精神,湖北省2009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在即,现将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凡2009年度拟申报高校教师(含实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二、测试内容及方法 1、测试内容:包括从事专业工作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情况;从事专业工作的实际能力和水平。 2、测试方法:主要采取讲课(说课)和平时教学考核相结合的形式,由学校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体育、音乐、美术、外语专业采取说课方式,其它专业采取讲课方式。讲课(说课)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1、附件2。 三、测试结果及效用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教师专业水平能力测试通过率总体控制在70%以内。测试结果由人事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统计汇总并报省教育厅职改办,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2006年水平能力测试成绩,此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仍然有效。 四、报名及测试具体事项 1、报名时间:
附件1:附件1: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评分表(讲课).doc
附件2:附件2: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评分表(说课).doc
人事处
201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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