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
1.中学教师
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2008年(远城区含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中尚未初次就业的人员。
2.小学教师
2009年全国普通专科及以上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专科毕业生为武汉市生源)和2003年以来全国普通专科及以上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武汉市生源)中尚未初次就业的人员。
(二)在职教师和符合条件的社会人才。
二.招聘条件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远城区可适度放宽至本科学历),计算机二级水平(理科类)或课程考试合格(文科类),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且具有湖北省(含全国其他省级)派遣资格。
依据省教育厅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在农村乡镇学校3年服务期满的毕业生(简称“资教生”)可将毕业时间的条件推移3年。
三.考试
(一)笔试
由市教育局和市人事局联合举行,招聘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综合知识2科。中学教师岗位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科目考试命题根据中学教学的需要和招聘条件的要求,以师范通识教育和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二)面试: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
根据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统一要求进行。(参见武汉人事人才网:www.whrsj.gov.cn)
网上报名时间: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根据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统一布置进行。
六、市教育局组织工作专班,指导、协调和检查全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的工作。实施对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
七、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等信息将于
二〇〇九年元月二十日